金沃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沃股份”或“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金沃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1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7,150,754.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849,245.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38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等职责。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1 | 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 | 21,577.00 | 20,412.00 |
2 | 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 | 3,131.00 | 2,962.00 |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7,626.00 | 7,626.00 |
合计 | 32,334.00 | 31,000.00 |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限制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采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上述存款方式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上述存款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四)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审批上述存款业务涉及的方案及签署现金管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六)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采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具体实施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时,公司管理层授权公司资金负责人员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人。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1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1月1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金沃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夏俊峰 臧家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