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沃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10  金沃股份(300984)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3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金沃转债”(债券代码123163)自2023年4月20日开始进入转股期。自2023年4月20日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由76,800,000股增加至80,518,561股。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累计回购股份700,000股。自2023年4月20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由76,800,000股变动至79,818,561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2023年4月20日至本公告日,“金沃转债”累计转股3,718,561股,公司总股本由76,800,000股增加至80,518,561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

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持股比例由53.41%被动稀释至50.94%,稀释变动比例

2.47%;持有公司股份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持股比例由53.41%被动稀释至51.39%,稀释变动比例2.02%。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郑立成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杨伟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赵国权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郑小军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叶建阳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4月20日-本公告日
股票简称金沃股份股票代码300984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0被动稀释2.02%
合 计0被动稀释2.0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101.8153.414,101.8151.3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25.4513.351,025.4512.85
有限售条件股份3,076.3640.063,076.3638.54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本公告中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