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沃股份: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
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涌耀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3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原”)、上海涌耀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涌耀”)出具的《关于所持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股变动达到1%告知函》,自2024年12月17日至本公告日,因祥禾涌原、上海涌耀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76,100股,以及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增加等原因,祥禾涌原、上海涌耀持股比例合计变动达到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的“金沃转债”(债券代码123163)自2023年4月20日开始进入转股期。公司总股本自2024年12月17日以来由81,807,710股增加至84,487,337股。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累计回购股份700,000股,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自2024年12月17日以来由81,107,710股变动至83,787,337股。
二、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情况
2024年12月17日至本公告日,股东祥禾涌原、上海涌耀持股比例变化情
况如下:
变动期间 | 股东名称 | 变动前 | 变动后 | 变动比例 | 变动方式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6日 | 祥禾涌原 | 2,703,174 | 3.33% | 2,373,674 | 2.83% | 0.50% | 股份减持,持股比例下降;公司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
上海涌耀 | 2,720,182 | 3.35% | 2,373,582 | 2.83% | 0.52% | ||
合计 | - | 5,423,356 | 6.69% | 4,747,256 | 5.67% | 1.02% | - |
注:本公告中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综上所述,2024年12月17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祥禾涌原、上海涌耀合计持股比例由6.69%减少至5.67%,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具体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958号1702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上海涌耀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58弄5号6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6日 | ||||
股票简称 | 金沃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984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A股 | 67.61 | 1.02 | ||||
合 计 | 67.61 | 1.02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542.34 | 6.69 | 474.73 | 5.6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42.34 | 6.69 | 474.73 | 5.6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关于所持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股变动达到1%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