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新能: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张一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一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3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公司董事长张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选聘工作。
公司董事长张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31-85025881
传真:0431-85025881
邮编:130103
电子邮箱:zhiyuanzhuangbei@163.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育民路888号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 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