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新能: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张淑英女士的辞职申请报告。张淑英女士因调整工作岗位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其辞职后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张淑英女士任职工代表监事原定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截至本公告日,张淑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该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监事会对张淑英女士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张淑英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与民主选举,一致同意推选田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田帅先生担任职工代表监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12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田帅先生:汉族,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2003年7月至2017年10月在一汽锻造有限公司历任机动部机械动力员、精益部生产分析员、运行控制员、总经理秘书、毛坯车间主任、综合管理部部长,2017年10月至今任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副总,2022年1月至今任大安安美化学有限公司管理副总、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副总、监事,2023年2月至今任吉林省锦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田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