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新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致远新能(300985)公司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远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公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和未来发展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议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延期。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增加流动性储备,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和吉林银行长春卫星支行等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 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三年(具体起止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保理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金额需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为便于实施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办理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授信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远先生或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