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新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7  致远新能(300985)公司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证券简称:致远新能,证券代码:300985)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日内(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1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交易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工作正在有序筹备中,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亦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形。具体业绩情况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4、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