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新能: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查股网  2024-05-13  致远新能(30098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7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长春市朝阳区育民路888号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于2024年5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基于审慎原则,经审议,决定取消原定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6项提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取消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除上述取消部分提案事项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提案、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育民路888号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1、3、4、5、6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

3、4、5、6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上述1-5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超过有效表决权的半数通过。议案第6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中,第5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独立董事李烜女士、赵新宇先生、王彦明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出具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电子邮件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相关信息请在2024年5月10日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采用信函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11:00,14:00-17:00;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育民路888号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联系人:张淑英

电话:0431-85025881 传真:0431-85025881

邮编:130103

电子邮箱:zhiyuanzhuangbei@163.com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2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85”,投票简称为“致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兹委托 代表本人(公司)参加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姓名(名称)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或者有两项以上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