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新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5-04-29  致远新能(300985)公司公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规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江苏申氢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氢宸”)、浩弛汽车电子系统(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弛电子”)和天津智海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海船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154.30万元。其中,预计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700万元;预计向关联人出租房屋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54.30万元;预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00.00万元。2024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计为474.84万元。

2、申氢宸系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参股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长张远、董事及总经理张晶伟担任申氢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的规定,申氢宸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张一弛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浩弛电子系张一弛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的规定,浩弛电子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智海船务系公司控股股东长春市汇锋汽车齿轮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之一张一弛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张远担任智海船务执行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马东飞担任智海船务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条的规定,智海船务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远、张晶伟、张一弛关联监事马东飞回避表决,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预计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事项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注1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申氢宸采购商品市场价格1,200.0081.590
浩弛电子采购商品市场价格1,500.00537.7164.48
小计//2,700.00619.3064.48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浩弛电子房屋租赁市场价格404.30113.34385.41
浩弛电子水电费等费用市场价格50.005.8724.95
小计//454.30119.21410.36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智海船务销售产品2,000.0000
小计//2,000.0000
总计//5,154.30738.51474.84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万元)①预计金额(万元)②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万元)③=②-①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申氢宸采购商品0800.000800.00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浩弛电子采购商品64.482,450.001.83%2,385.52
小计/64.483,250.001.83%3,185.52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浩弛电子房屋租赁385.41404.30100%18.89
浩弛电子水电费等24.9550.00100%25.05
小计/410.36454.30100%43.94
总计474.843,704.303,229.46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主要系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是基于2024年度经营计划作出的预计,但受业务开展情况、市场情况及关联方需求变化等影响,导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未与未预计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对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申氢宸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申氢宸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21CP3Q79

3、法定代表人:徐楠

4、注册资本:2,238.804万元

5、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住所:江阴市申港街道港城大道988-7号

7、股权结构:

股东

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71.6430.00
张国平61527.47
江阴氢伟科技有限公司37516.75
无锡幻数科技有限公司37516.75
孙馨1054.69
龚龙301.34
江阴惠港启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7.1643.00
合计2,238.804100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拥有总资产5698.65万元,净资产4192.0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239.44万元,净利润-1453.71万元,(注: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9、与公司关联关系:申氢宸系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参股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长张远、董事及总经理张晶伟担任申氢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的规定,申氢宸为公司关联法人。

10、关联方履约能力:经公司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二)浩弛汽车电子系统(长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浩弛汽车电子系统(长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4MACQF2XE4M

3、法定代表人:张一弛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住所: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13888号

7、股权结构:浩弛汽车电子系统(苏州)有限公司持股100%,其股权结构如下: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拥有总资产4,150.41万元,净资产-3,282.8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1.76万元,净利润-2,629.22万元。(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9、关联关系:张一弛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浩弛电子系张一弛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条的规定,浩弛电子为公司关联法人。

10、关联方履约能力:经公司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天津智海船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智海船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66137716B

3、法定代表人:张远

4、注册资本:6,800万元

5、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船舶租赁;船舶拖带服务;海洋服务;基础地质勘察;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船舶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内23-B号商务楼中3008、3009、3010、3011号

7、股权结构:长春市汇锋汽车齿轮有限公司持股54.53%,张一弛持股26.47%,张艳君持股19%。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拥有总资产48,858.82万元,净资产36,719.8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2,588.43万元,净利润11,665.37万元。(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9、关联关系:智海船务系公司控股股东长春市汇锋汽车齿轮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之一张一弛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张远担任智海船务执行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马东飞担任智海船务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的规定,智海船务为公司关联法人。

10、关联方履约能力:经公司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原则和依据及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规划,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申氢宸、浩弛电子、智海船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业务类型涵盖了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进行业务往来,公司2025年度内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或合同。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的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与关联方的业务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向关联方的利益输送,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的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关联董事张远、张晶伟、张一弛回避表决。公司预计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事项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该等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关联监事马东飞回避表决。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