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8转债代码:123186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61,403.3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710.3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692.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ZE10068《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925.98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925.9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9,816.2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4月,公司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支行、广东开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山湖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已严格按照签订的监管协议履行。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主体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项目名称 | 截止日余额 |
江门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开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山湖科技支行 | 80020000019800780 | 江门志特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12,352.29 |
重庆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支行 | 502140100100113953 | 重庆志特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17,463.97 |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支行 | 502140100100113830 | 补充流动资金 | 0 |
合计 | 29,816.26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098号),截至2023年4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566.49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134.91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1,701.40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超募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现存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无其他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60,692.9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925.9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925.9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止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江门志特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否 | 23,478.69 | 23,478.69 | 11,143.54 | 11,143.54 | 47.46% | 2023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重庆志特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否 | 19,924.61 | 19,924.61 | 2,484.64 | 2,484.64 | 12.47% | 2025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7,289.62 | 17,289.62 | 17,297.80 | 17,297.80 | 100.0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0,692.92 | 60,692.92 | 30,925.98 | 30,925.98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60,692.92 | 60,692.92 | 30,925.98 | 30,925.98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江门志特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重庆志特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仍在建设中,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产生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566.4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4.91万元,共计人民币11,701.4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现存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