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关于志特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志特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164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
3、回售有效申报数量:60张
4、回售金额:6,009.84元(含息、税)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3年10月27日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志特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关于志特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关于志特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提示投资者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志特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100.164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及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志特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23年10月20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本次回售
申报数量为60张,回售金额为6,009.84元(含息、税),公司已根据回售申报数量将回售的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指定账户,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3年10月27日。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和股本结构等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志特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证券回售付款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