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8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73,770万元(含前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030)。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甘肃宏达铝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型材”)签订了《铝模板铝型材销售合同变更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甘肃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志特”)向宏达型材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92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甘肃宏达铝型材有限公司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额人民币1,92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
6、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85,502.69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1.12%。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铝模板铝型材销售合同变更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