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3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高渭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5%的情形,触发“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志特转债”转股价格,同时未来二个月内(即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5月27日),如再次触发“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