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志特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志特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86
2、债券简称:志特转债
3、转股起止日期: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30日
4、暂停转股日期:2024年5月31日至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5、恢复转股日期: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近日实施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附后)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86;债券简称:志特转债)将于2024年5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附:《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发行人将按上述情况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