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关于更换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信证券作为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项目及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人,原指派保荐代表人龙柏澄、周燕春先生负责公司相关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原保荐代表人龙柏澄先生离职,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国信证券指派蒋猛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龙柏澄先生担任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蒋猛先生和周燕春先生,其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直至相关工作全部结束。公司董事会对龙柏澄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附件:
蒋猛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期间主持或参与十余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3月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完成或承做项目包括南矿集团、志特新材、长盈精密、煌上煌、百洋集团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志特新材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以及中原内配、正邦科技等非公开发行项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