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4-10-09  志特新材(300986)公司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9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显示,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相关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有11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依法披露前,并不知晓公司筹划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等信息,亦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公司股票交易系基于其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自查期间合计买入本公司股份399.54万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系基于回购计划的实施,相关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业务办理指南》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