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1-27  志特新材(300986)公司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15,000万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7,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可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4-020)。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东龙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门农商银行”)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志特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门志特”)向龙门农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与龙门志特的法定代表人余朋曦先生、少数股东海南志特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1、债权人:广东龙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志特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余朋曦

3、保证金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4,8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复利、逾期罚息、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的说明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担保额度内,公司本次将子公司山东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4,800万元调剂至子公司龙门志特使用。

龙门志特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志特装配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07-10

住所: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新材料片区(平陵街道晨光村塔专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余朋曦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砌块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砖瓦制造;楼梯制造;楼梯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海南志特装配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81,393.81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4.1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与龙门农商银行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