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2-14  志特新材(300986)公司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15,000万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7,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可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4-020)。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志特模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模架”)向光大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的说明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担保额度内,将子公司江门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万元调剂至子公司海南模架使用。

海南模架基本情况:

名称:海南志特模架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3月25日

住所:海南省临高县博厚镇金牌港东港维二路1号

法定代表人:袁飞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81,188.7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4.01%。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