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9日通过口头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可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于2025年2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高渭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尖晶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志特尖晶新材料数智化产业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9,900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99.5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