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转债代码:123186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西志特”)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志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志景”)与佛山市广亚铝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亚铝模”)就铝合金模板、铝合金型材的租赁、装卸业务而签署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8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广东志景的少数股东桁兴投资(广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义务。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志特新材料(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志特”)与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下属公司包括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厦门领象金属有限公司、厦门禾屿贸易有限公司、辽宁振丰新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就供应链仓储保管、运输等物流业务而签署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志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志特”)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志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向无锡玖开线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开线缆”)采购电线、电缆产品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持有新能源科技100%股权的股东广东志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珠海志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其间接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志景基本情况
名称 | 广东志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沈长生 |
成立时间 | 2024年12月2日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440003MAE5XARD2B | 住所 | 珠海市横琴汇通三路108号1216办公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广东志景成立于2024年12月,由于成立时间较短,暂无财务数据。 | ||
股权结构 | 公司间接持有其75%股权 |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二)横琴志特基本情况
名称 | 志特新材料(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高渭泉 |
成立时间 | 2024年3月12日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440400MADDX9B58N | 住所 | 珠海市横琴琴海东路833号1栋1910办公之二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结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楼梯销售;模具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501.59 | ||
总负债 | 298.77 | ||
净资产 | 202.82 | ||
营业收入 | - | ||
营业利润 | -447.18 | ||
净利润 | -447.18 |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注: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布局,2024年度横琴志特未开展实际经营。
(三)新能源科技基本情况
名称 | 广东志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陈琳 |
成立时间 | 2021年3月10日 | 注册资本 | 3,6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440101MA9W9QXX2H | 住所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望江二街5号2005房 |
经营范围 |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
主要财务指标 |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
(单位:万元) | (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939.78 | |
总负债 | 1,013.42 | |
净资产 | -73.64 | |
营业收入 | 1,551.61 | |
营业利润 | 33.52 | |
净利润 | 19.97 | |
股权结构 | 公司间接持有其75%股权 |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江西志特与广亚铝模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佛山市广亚铝模科技有限公司
2、债务人:广东志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8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对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最后的履约期限届满后叁年之日止。
(二)江西志特与象屿集团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厦门领象金属有限公司、厦门禾屿贸易有限公司、辽宁振丰新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债务人:志特新材料(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3、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汇率
变动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最后的履约期限届满后叁年之日止。
(三)广东志特向玖开线缆出具的担保函
1、债权人:无锡玖开线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债务人:广东志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广东志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5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债权
7、保证期间:付款到期日起3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广东志景、横琴志特及新能源科技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业务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有充分了解和控制,被担保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中,广东志景的少数股东桁兴投资(广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能源科技的间接少数股东珠海志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分别按持股比例为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并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义务。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85,040.51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6.57%。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江西志特与广亚铝模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江西志特与象屿集团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广东志特拟开具的《担保函》。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