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 年5 月19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 2026 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61,295.00 万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含前 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4,0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7,295.00 万元。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 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止,可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担保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同时,公司可以根 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 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5 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大华银行”) 签订《公司持续性保函》,为全资子公司GETO GLOBAL CONSTRUCTION TECH MALAYSIA SDN.BHD.向大华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 民币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5,000 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根据融资信函,债务人现在或今后任何时候应向债权人偿付 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信函项下全部本金、利息、罚息、相关衍生品交 易项下的付款、提前终止应付额、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任何应偿付的开支 以及为债权人实现融资信函项下的所有和任何权利所发生的全部成本和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法律费用)。
6、保证期间:从本保函生效日起算,于融资信函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后五年结束。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39,418.82 万元, 占公司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3.59%。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 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大华银行签订的《公司持续性保函》。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