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变更职工代表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28  志特新材(300986)公司公告

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变更职工代表董 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兼财务总监李真先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真先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 司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 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李真先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其原定任期为2024 年11 月11 日至2027 年11 月10 日。

李真先女士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1,920 份(调整后),上述 股票期权将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予以注销。截至目前,李真先女士 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真先女士已按 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李真先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重 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李真先女士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变更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谢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 调整,谢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与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谢斌先生的辞职会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不足三人,在公 司董事会选举出新一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前,谢斌先生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于2026 年8 月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董事会同意提名谢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谢斌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委员,任期均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谢斌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公司于2026 年8 月26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张 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维女士当选公司职工 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6 年8 月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张维女士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 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于2026 年8 月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 事会同意聘任谢斌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谢斌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特此公告。

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8 日

附件:

一、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张维:女,1991 年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 大学商学院MBA 在读。2011 年至2015 年,任建华控股集团区域公司培训主管; 2016 年至2019 年,任益阳开元集团市场经理;2020 年至今,历任志特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培训师、培训经理,现任公司培训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张维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形。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财务总监简历

谢斌:男,1988 年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3 年6 月至2014 年3 月,任广州安达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4 年8 月起,历任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经理、财务管理中心副 总监、职工代表董事,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170 股;通过珠海志同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7,556 股。谢斌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