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网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 青 丁汉青 臧小涵 王玉荣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