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荣天宇: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转让天津海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转让天津海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孙兴文、云志回避表决。
二、《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张旭回避表决。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李建军 (签署):
李泽广 (签署):
黄跃军(签署):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