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荣天宇: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期培训的报告
2023年持续督导期培训的报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荣天宇”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2023年10月13日对津荣天宇进行了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现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
(二)保荐代表人:刘冬、洪吉通
(三)培训时间:2023年10月13日
(四)培训人员:洪吉通
(五)培训对象:津荣天宇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等。
二、本次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中,太平洋证券保荐代表人洪吉通先生对近年一级市场、二级市场的市场情况及趋势进行讲解和分析,并结合近年来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同时培训人员向培训对象讲解和分析了近年来因
违反规定减持、信息披露违规、股票交易违规等受到交易所和证监局行政处罚的案例,进一步强化了培训对象的信息披露以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规范性经营意识。
三、培训成果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津荣天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参会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此次培训,津荣天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更加深入理解了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上市公司规范经营和信息披露要求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合规性意识以及对于资本市场的理解,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水平,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期培训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冬 洪吉通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