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荣天宇: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3-087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四路3号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兴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86,856,3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90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6,841,2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89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372,9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9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357,8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80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5,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08%。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公司2023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55,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1,6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4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7,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37%;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4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7,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37%;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 关于修订《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4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7,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37%;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巩云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86,84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6%;
5.02.候选人:选举宋晨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6,84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巩云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57,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37%。
根据表决结果,巩云华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02.候选人:选举宋晨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57,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37%。
根据表决结果, 宋晨曦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巍、陆大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