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荣天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29  津荣天宇(30098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3-093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荣天宇”或“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中储能产品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津荣天宇变更为浙江津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津荣”);实施地点由天津市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6号)同意注册,津荣天宇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313,35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69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14,4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3.4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36.57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17日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3]B008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23年2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根据《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一、承诺投资项目
1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24,000.0014,236.574,878.6834.27%
合计24,000.0014,236.574,878.6834.27%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情况

公司本次拟部分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项目为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项目原计划在天津市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建设22,922.87平方米厂房用于建设精密部品生产线和储能产品生产线,项目建设期2年,达产后可形成年产精密金属部品12,000万套、家庭储能10,000套、工商业储能100套的产业规模。

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原计划投资24,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4,400.00万元全部用于该项目;截至2023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4,878.68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34.27%。

本次变更系将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中的储能产品生产线项目通过异地建设的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继续实施,实施主体由津荣天宇变更为浙江津荣,除此之外,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不存在其他变更情况,且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下的精密部品生产线项目将会按计划正常进行。变更后,储能产品项目将用于浙江津荣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中的储能项目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000.00万元,原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357.89万元将继续用于精密部品项目建设。

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已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余额本次变更后可使用余额
“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24,000.0014,236.574,878.689,357.893,357.89

注:上述金额未包含存续期内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开展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利息。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原因

(1)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一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津荣自成立以来即致力于为户用、运营商基站和工商业储能客户提供光储充多场景解决方案及一体化的集成产品,在储能行业领域有着深厚的经验积累和技术优势;另一方面,公司正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建设现代化的智能制造基地,进一步增加在储能系统生产领域的布局;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中的储能产品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浙江津荣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扩大储能产品产能规模,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储能系统市场提供有力的支撑。

(2)利好政策优势,完备的储能领域产业链

自2021年9月以来,浙江省及各地市发布了二十余条关于促进储能行业发展及补贴的相关政策,同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试点项目纷纷落地,为浙江发展储能创造了有利条件。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地处浙江省湖州市,毗邻江苏、上海,以中天科技、天合光能、东方日升等为代表的储能系统集成企业,以远景动力、孚能科技、南都电源等为代表的储能技术企业,以国电南瑞、正泰集团等为代表的储能设备企业分布于江浙两省,储能产业链较为完备。因此,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中的储能产品生产线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所在地的资源优势,广泛吸纳长三角地区的专业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进而提升公司的

综合竞争力。

四、浙江津荣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浙江津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内容

公司已在湖州市南浔区南浔经济开发区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约58亩工业用地,本项目计划投入使用建设储能产品生产线,具体计划投入包括:AGV机器人物流设备、高压充放电测试系统、充放电测试设备、家储产品及工商业储能集成生产线和机器人、三次元检测设备、3D扫描仪、X-ray检测设备、光谱分析仪、自动扫描测量仪等。

3、项目建设涉及的政府报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项目用地,并取得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为2210-330503-04-01-226724。2023年3月23日,公司取得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出具的《湖州市南浔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编号为“湖浔环改备[2023]5号”。

(二)项目必要性分析

积极拓展储能产品市场,满足公司产业链延伸并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的需要。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精密金属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服务于电气行业和汽车行业,虽然预计未来电气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将保持持续快速增长,上述行业对于精密金属部品的需求亦将保持稳定增长,但公司从更广泛延伸产业链布局、更多元化打造公司盈利增长点、更有效地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增长等因素考虑,公司计划积极拓展电气市场中的储能产品领域,以满足公司产业链延伸并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的需要。未来,公司计划在南浔基地建设储能系统业务配套产线,随着国内储能市场业务规模的大幅提升,公司积极拓展储能产品市场,为公司布局新的业绩增长点。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近年来国内储能市场正迎来快速发展期,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具有天然的协

同性与互补性,也是未来新型电力系统中不可或缺的能源新基建。公司现阶段正加速开拓储能下游应用领域客户,逐步建立与发电侧、电网侧和大型工商业用户侧等电力领域客户的合作联系,未来国内储能市场的快速应用发展能够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广阔的市场基础。此外,公司拥有先进的技术水平和生产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基础。在储能产品领域,具体包括:储能产品柜体、电池箱上/下盖板、电池箱左/右端板、pack 镀锌支架、各类接线端子等金属零部件加工及系统集成方面,公司具备柜体及各类金属零部件加工所必要的冲压、钣金折弯、激光切割、压铸焊接以及表面喷涂等全流程生产加工技术及自主研发能力,为储能产品的各类结构件提供高精度、高一致性的保证能力,从而为储能产品的系统集成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五、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津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MA7DJ0ET1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旭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适园西路585号-136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12-03
股权结构津荣天宇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妥善实施,符合公司中长期的发展规划。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发生在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资金

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中储能产品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津荣天宇变更为浙江津荣;实施地点由天津市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是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后做出的决定,能够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太平洋证券认为:津荣天宇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事项仍需提交给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津荣天宇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