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荣天宇: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四路3号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兴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86,689,9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79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6,641,2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75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8,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2,206,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7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157,8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3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48,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47%。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4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8%;反对4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7,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930%;反对4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4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8%;反对4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7,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930%;反对4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巍、陆大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