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荣天宇: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泽广)-已离任

查股网  2024-04-09  津荣天宇(300988)公司公告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李泽广)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任职期间内(2023年1月-11月)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2023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活动进行独立判断,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泽广,男,公司独立董事,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2008年6月获得南开大学颁发的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于2010年12月获得南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授予的副教授任职资格。主要工作经历:2008年7月至2010年11月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担任讲师;2010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2015年5月至今任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8年5月至今任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10次,未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2023年度述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列席了4次股东

大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及专业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关职责。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参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薪酬方案等事项提出建议。2023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就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发表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除发表独立意见外,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将在后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依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与相关人员沟通、联系,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现场检查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及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电话联系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等文件规定,及时向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转让天津海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述议案分别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关联方已回避表决。本人对前述议案所述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前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不涉及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前述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独立董事李建军先生和本人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提名并补选了宋晨曦先生和巩云华女士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前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提名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人对前述独立董事人选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

《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十)其他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主要内容。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在我担任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李泽广2024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