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荣天宇: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荣天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 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津荣天宇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津荣天宇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公司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津荣天宇母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合同
管理、信息系统、抵押担保及关联方交易等方面。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定期梳理、评估治理结构和内部机构设置,不断对集团管控架构进行优化和规范,结合经营管理实际需求和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优化相关职能部门,在原组织结构的基础上,完善制造管理部、数字化部、海外事业部、储能事业部等部门职能,确保整个公司经营管理的科学分工、有效协调。
2、战略管理
公司成立战略委员会,定期组织经营、技术、品质等部门对公司内外部环境、市场发展前景、经营状况、核心竞争力做出系统分析评价。借助 2021年成功在创业板上市的良好机遇,先后提出“共同谱写津荣跨越发展篇”、“强组织、大赛道、高成长”等经营理念,围绕公司 2025 年战略目标及 2030 年战略展望,坚持守初心、谋持续,护航五大优势,培育六项根本,努力实现公司成功转型及跨越式发展。公司管理层分解发展战略目标,建立发展战略实施的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做到有奖有罚、奖罚分明,以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3、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员工招聘、工资薪酬、绩效考核、培训管理等进行了规定。同时,公司明确各职能岗位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开展后续培训教育,对员工技能推行能力矩阵管理模式,使员工在长期胜任其工作岗位的同时,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经营管理需要,适时适当调整和修订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对整个人力资源体系的优化完善,为公司吸引、留住人才提供了有力保障。
4、社会责任
公司建立了EMS管理体系、QMS管理体系,与内控管理体系、公司日常管理制度一起,构成公司规范化运营的四大制度体系。在安全生产方面,始终
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不断加大安全环保管理与投入力度。在员工权益维护方面,建立了科学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实现公司与员工、公司与社会、公司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
5、企业文化
津荣树立了“聚焦客户、技术领先,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精密金属部品解决方案,持续为客户创造更加价值”的公司使命,坚持“客户至上、求精求进、至诚担当”的价值观,加大对公司文化理念的宣传力度,提出“八项坚持”,打造“五大优势”,将文化建设与发展战略有机结合,使企业文化理念深入人心, 为公司持续、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企业环境。
6、资金活动
公司制定了《集团资金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管理规定》等,强化资金统一控制和调配机制,提升资金运营效率,降低财务风险。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在筹资、投资、营运资金管理等环节做到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和相互制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7、采购业务
为了促进合理采购,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防范采购环节的舞弊风险,公司针对采购管理的关键环节,明确了相关的流程规范以及控制要求,主要包括采购计划管理、供应商分类分级管理、采购价格、合同管理、采购过程监督和质量管理、付款审核审批等。需求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物资情况,向采购部提出请购申请,财务部根据每月的资金申请计划及付款原则、付款审批流程进行付款。
8、资产管理
公司针对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制定了一系列流程制度和管理规范,加强对资产的管理控制,在资产购置、日常管理、处置等关键领域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规定执行。为了加强对资产盘点工作的管理,采取定期
清查盘点和不定期抽查的措施,保证资产账实相符,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9、销售业务
公司通过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规范,保证销售系统正常运作,规范应收账款管理,保证货款安全。根据对客户、市场行情的分析研判,结合上一年度销售情况,合理规划年度销售目标。公司明确下单、发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销售业务,实现与经营、资产、资金等方面管理的衔接,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销售目标的实现。建立应收账款跟踪机制,确保货款在规定的信用期内收回,规避应收账款资金风险。
10、财务报告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公司高度重视财务报告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借助集团信息化平台,对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等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程序、内容及对外提供的审批程序均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确保了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充分及时。
11、合同管理
为了规范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合同评审流程。各层级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履行审批权限,对于重大重要合同,如有必要,聘请专业人士审核把关。各部门作为合同的承办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承办相关合同,并负担合同调查、谈判、订立、履行和终结责任等。建立了严格的用章使用申请规范,有效规避潜在风险,保障公司各项权益。
12、信息系统
公司在津荣天宇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完成了ERP信息系统覆盖,系统运行稳定流畅,在集团范围内统一了日常经营及会计核算体系,实现了运行规范、效率提升和数据共享。公司上线MES制造执行系统,MES系统上线优化企业生产制造管理模式、提高生产数据及时性和准确性,推动公司智能化、数字化水平。通过系统上线,对公司运营各环节的要求更加严格,更好地防范了经营
风险,有力的促进了公司“数字驱动改善”的目标实现。
13、抵押担保及关联方交易
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对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规定,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及对外披露制度,评价基准日未发现违规担保等情形。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和法定豁免的情况。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识别的缺陷分类: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 判断标准 |
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 | 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何程度的舞弊; |
公司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做出有实质性重大影响的更正; | |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 |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 |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
缺陷类型 | 判断标准 |
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 |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 |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 |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以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占相应财务报表项目比例衡量)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1.大于利润总额的5%;
2.大于营业收入的1%;
3.大于资产总额的3%;
4.大于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
1.大于利润总额的5%; 2.大于营业收入的1%; 3.大于资产总额的3%; 4.大于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 | 1.利润总额的3%-5%(含); 2.营业收入的0.5%-1%(含); 3.资产总额的0.5%-3%(含); 4.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1% (含)。 | 1.小于利润总额的3%; 2.小于营业收入的0.5%; 3.小于资产总额的0.5%; 4.小于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 |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 判断标准 |
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 | 控制环境无效; |
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
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程序; | |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
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 |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
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 其他缺陷按影响程度分别确认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以其导致或可能导致的损失金额衡量)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损失大于1000万元
损失大于1000万元 | 损失介于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含) | 损失小于500万元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通过对内控系统的检查和自我评价,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 执行有效,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将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操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并使其得到有效执行,以切实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津荣天宇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津荣天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吉通 刘冬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