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荣天宇: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荣天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津荣天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49号)注册许可,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7.6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73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845.4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112.0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33.40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8日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B039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31.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9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3.43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36.57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17日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3]B008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20,049.35 | 20,049.35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232.15 | 5,232.15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000.00 | 4,000.00 |
合计
合计 | 29,281.50 | 29,281.5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33.40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8,451.90万元。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为“年加工24000台环网柜气箱项目”,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名称 | 已变更项目 | 拟使用募集资 | 调整后承诺投资 |
金总额 | 的募集资金总额 | |||
1 | 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 | 20,049.35 | 20,049.35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年加工24000台环网柜气箱项目 | 5,232.15 | 1,145.90 |
3 | 年加工24000台环网柜气箱项目 | - | - | 4,086.25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 | 4,000.00 | 4,000.00 |
合计 | 29,281.50 | 29,281.50 |
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项目 |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存放方式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元)(注) | 2023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元)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122911569810704 | 活期存款 | 52,321,500.00 | 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572901320210602 | 活期存款 | —— | 销户 | |
年加工24000台环网柜气箱项目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441130100100654364 | 活期存款 | —— | 43,183,703.47 |
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122911569810903 | 活期存款 | 200,493,500.00 | 销户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30018367388 | 活期存款 | 40,000,000.00 | 5,623.39 |
超募资金 |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30018368088 | 活期存款 | 102,606,883.17 | 0.0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8111401013200824090 | 活期存款 | —— | 销户 | |
合计 | —— | 395,421,883.17 | 43,189,326.91 |
(二)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根据《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总额 |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额 |
1 | 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 | 24,000.00 | 14,400.00 |
合计 | 24,000.00 | 14,400.00 |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中储能产品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津荣天宇变更为浙江津荣;实施地点由天津市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
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项目 |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存放方式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元)(注) | 2023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元) |
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12350000004486790 | 活期存款 | 142,867,923.86 | 26,773,956.50 |
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 | —— | 30,000,000.00 | |||
小计 | —— | 56,773,956.50 | |||
12350000004603063 | 活期存款 | —— | 24,899,928.60 | ||
合计 | —— | 142,867,923.86 | 81,673,885.10 |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须满足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等且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 投资范围、安全性分析及产品收益分配方式等根据公司后续认购产品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 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募集资金本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讨论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未改
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津荣天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吉通 刘冬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