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89 证券简称:蕾奥规划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天健创智中心A塔8楼会议室
4、会议的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富海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659,8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4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508,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99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151,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79%。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25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3人,参加网络投票的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194,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07%。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651,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85,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1%;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651,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85,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1%;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651,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85,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1%;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651,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85,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1%;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651,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82%;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85,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1%;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651,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85,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1%;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651,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85,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1%;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651,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85,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1%;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220,3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4%;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22,3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7%;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5,622,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85,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9%;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9,651,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85,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1%;反对8,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徐培培、敬妙妙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