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89 证券简称:蕾奥规划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1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51.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74,3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5,699,343.1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8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21)第0161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用途,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1 | 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28,115.79 | 28,115.79 |
2 | 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 | 13,924.53 | 13,924.53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000.00 | 7,000.00 |
合 计 | 49,040.32 | 49,040.32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610.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度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28,115.79 | 2,062.72 | 7.34% | 2025年3月31日 |
2 | 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 | 13,924.53 | 6,380.96 | 45.83% | 2024年3月31日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000.00 | 7,166.82 | 100.00% | -- |
合 计 | 49,040.32 | 15,610.50 | -- | --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金额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4年3月31日。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 | 调整后 |
投资金额 | 占比 | 投资金额 | 占比 | 拟调整金额 | ||
一 | 建设投资 | 13,136.35 | 94.34% | 13,136.35 | 94.34% | |
1 | 硬件及软件购置费 | 1,371.35 | 9.85% | 1,371.35 | 9.85% | |
1.1 | 硬件购置费 | 639 | 4.59% | 639 | 4.59% | |
1.2 | 软件购置费 | 732.35 | 5.26% | 732.35 | 5.26% | |
2 | 软件系统开发费 | 9,000.00 | 64.63% | 6,975.00 | 50.09% | - 2,025.00 |
3 | 人员支出 | 2,765.00 | 19.86% | 4,790.00 | 34.40% | 2,025.00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788.18 | 5.66% | 788.18 | 5.66% | |
项目总投资(一+二) | 13,924.53 | 100.00% | 13,924.53 | 100.00%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内容主要包括硬件和软件购置费、软件系统开发费、人员支出和铺底流动资金。公司拟减少“软件系统开发费”的投资金额,增加“人员支出”的投入,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1、“软件系统开发费”主要用于规划设计技术研发和TOD规划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公司在实施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过程中,随着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不断更新迭代,公司对项目的升级改造建设提出更高目标和要求,规划设计技术部分研发项目调整为主要通过投入高新技术人才、与专业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合作等方式实现,因此“软件系统开发费”预计较原计划投入将有所减少。
2、由于受外部经济环境、项目建设方案优化等因素影响,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滞后,公司前期已依程序对项目做了投资计划与实施进度的调整,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3月。按照原计划的新增研发人员数量及薪酬标准,项目建设时间延长将导致公司在“人员支出”上投入更多资金。
3、公司遵循“一流的人才打造一流的企业”的人才战略,科技研发需要专业技术人才的集聚,组建一支高水平、多元化的研发团队是公司提高自主研发水
平的必要条件。按照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强化科技研发工作,逐步增强公司科技属性。随着新理念、新技术在规划设计行业中发挥的作用不断提升,公司需要大量相关技术人才的加入,为公司新技术研发和业务拓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吸引、留住人才,公司拟增加“人员支出”的投资金额,引进更多优秀新技术与复合型人才,加强研发人才竞争优势,持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调整系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作出的审慎调整,可以进一步优化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经过综合论证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7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作出的调整,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