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富海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