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3-12-11  蕾奥规划(300989)公司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富海先生《关于提议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富海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2月8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富海先生提议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王富海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王富海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王富海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