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4-02  蕾奥规划(300989)公司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15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1日和2023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60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4%,最高成交价为14.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8,615.8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