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关于收到股东《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相关事项的声明与承诺函》的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相关事项的声明
与承诺函》的公告
近日,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王富海、陈宏军、王雪、朱旭辉、金铖、牛慧恩、邓军、蒋峻涛、张震宇、钱征寒出具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相关事项的声明与承诺函》。上述股东就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收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96号)所涉相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确认及承诺:
1、王富海与陈宏军、王雪、朱旭辉、金铖、牛慧恩、邓军、蒋峻涛、张震宇、钱征寒于2019年9月20日签署《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股票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股票表决权委托的行使自2019年9月20日开始实施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A股上市满三十六个月为止。期限届满后,由各方另行协商是否继续委托。
公司于2021年5月7日上市,前述《股票表决权委托协议》已于2024年5月7日到期。各方决定到期后不再续签《股票表决权委托协议》,具体原因和主要考虑系一致行动及股票表决权委托关系解除的客观条件已经形成,且股东具有独立行使股东权利的意愿。
2、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函出具之日,前述《股票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署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安排。
3、在未来的12个月内不存在增持或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
4、本人承诺将致力于保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稳定,保持公司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产经营活动的稳定,积极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致力于推动公司战略实施落地,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前,将不会提出可能导致本届董事会和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的动议、亦不会提出可能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和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动议。
5、本人确认上述事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