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30.15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23.16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15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1日和2023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0)。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62,891,000股剔除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139,108股后的股份数162,751,8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0.15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3.16元/股(含本数),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0.0499573元/股)/(1+0. 2997437)=(30.15元/股-
0.0499573元/股)/(1+0. 2997437)≈23.16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