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飞股份: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安排,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开拓多种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贷、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商票保贴、票据池业务、低风险业务类等品种业务,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6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可根据与各银行协商情况适时调整融资金额、融资类型、融资费用及融资期限等具体事项,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关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024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