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益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清珂)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清珂)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2022年度,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一方面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严格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发展并参与研究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为公司的人才引进、薪酬激励、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 7 |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 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袁清珂 | 7 | 6 | 1 | 0 | 0 | 否 |
3、2022年度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3 |
报告期内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3 |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以及事前认可意见:
1、在2022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如下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在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如下意见: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在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如下意见:关于对外投资参股郑州比克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投资参股广州市杜尚电子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4、在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如下意见: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5、在2022年12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如下意见:关于终止对外投资事项并签署终止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及马来西亚全资孙公司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上述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2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对公司未来产品的研发方向、市场开拓重点、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认真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2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六、 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袁清珂2022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袁清珂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