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益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91 证券简称:创益通 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4栋。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建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78,71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617%。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78,71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61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股份8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8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
2、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8,71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施铭鸿律师、陈宏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