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益通: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1-09  创益通(300991)公司公告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原告;

3.涉案的金额: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江门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罗马仕公司)应向公司支付货款12,711,471.89元及相应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次公告的合同诉讼案件尚在一审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截至本公告日,本案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造成的具体影响需以生效判决的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判决结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事项

事项内容摘要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鉴于本次公告的合同诉讼案件尚在一审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

案件当事人原告: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供货方)被告一:江门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方)被告二: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的股东)
基本事实2023年10月,原告与被告一签订《采购协议》,约定由原告按被告要求生产移动电源等产品,付款方式为“月结60天”。2025年3月至7月,原告供货总金额18,014,087.89元,被告仅支付2,302,616元,尚欠15,711,471.89元。
原告诉求1.判令被告一支付拖欠货款15,711,471.89元;2.判令被告一支付逾期利息(按LPR的1.5倍计算);3.判令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两被告承担诉讼费、担保费等。
判决结果一、被告江门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711,471.89元及相应利息(由于采购协议约定了质量保证金,判决暂扣3,000,00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二、驳回原告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按各自比例承担)。

会计处理。公司将保留上诉的合法权利。关于本次诉讼事项,公司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并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粤0703民初10105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