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泵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1  泰福泵业(300992)公司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0,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537,6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泰福转债,债券代码:123160)自2023年4月11日进入转股期,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时总股本不发生变化,泰福转债自2023年5月31日起暂停转股。因此,公司现有总股本为90,800,054股(差额54股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所致)。

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0,800,0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71999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计算公式如下:每10股派发现金=本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公司现有总股本*10股=6,537,600/90,800,054*10=0.719999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537,600.00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0,800,0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1999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479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2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在此期间

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2.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泰福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9.89元/股调整为19.8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9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泰福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5号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薛康

咨询电话:0576-86312868

传真电话:0576-86312863

八、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