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泵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行蓉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1-6月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台州欧拉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相关解决措施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台州欧拉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相关解决措施符合协议业绩补偿的约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