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泵业: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黄艳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
黄艳梅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9月26日
附件: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艳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出生于1981年05月,中专学历。2013年2月至今任职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电气车间。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日,黄艳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