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泵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宜文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顾伟驷先生、高江伟先生、滕盼盼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水泵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3年12月延长至2024年12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