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泵业: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宏伟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