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泵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01  泰福泵业(300992)公司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下午16: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宏伟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激励计划能够有效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能够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