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泵业:关于不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截至2024年7月19日,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泰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次一交易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再次触发“泰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1月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泰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34.89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3,489.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2年10月2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泰福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60”。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泰福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4月11日至2028年9月2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泰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3.40元/股。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泰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9.89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6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19.89元/股调整为19.8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9日生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19.82元/股调整为19.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4日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福转债”当前的转股价格为19.75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将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4年7月1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9.75元/股85%(即16.79元/股)的情形,触发“泰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次一交易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再次触发“泰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1月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泰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