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泵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宜文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高江伟先生、顾伟驷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